一、培训对象
尚未取得《幼儿园保育员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从事或准备从事保育员、婴幼儿教育、育婴管理、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保育机构、家庭育儿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或中专学历
(2)年满18周岁
2、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有中专、大专、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
(2)有在幼儿园从事保育员工作满7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且能让幼儿园园长给你签字和盖章
(3)具备初级保育员证,工作满3年以上
三、报名须知
1、填写《自治区职业资格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2、毕业证复印件2份,并上交原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A4纸)2份
4、近期两寸蓝底照片电子档 1份
四、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时间:(一个周末共2天)
五、培训与收费:
1、培训费:
初级:1010元
中级:1210元
六、培训内容
1. 保育员理论基础知识(职业道德、婴幼儿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卫生学等)
2. 保育员实践技能知识(卫生常识、安全常识、生活管理知识等)
七、考试: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出题,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
八、发证机关: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备注:上课时间 早上9:00-12:00,下午:14:00-16:3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