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是指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就业的方向幼儿园、托儿所、早教中心、家政服务公司、社区服务中心、幼儿教育机构
一、报名条件
1、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2)年满18周岁
2、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有中专、大专、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
(2)有在幼儿园从事保育员工作满7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且能让幼儿园园长给你签字和盖章;
(3)具备初级保育员证,工作满3年以上
3、高级保育员工作年限达15年以上
4、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相片4张
二、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时间:11月24日-25日
报名及培训地址:南宁市民主路21号广西日报社原办公楼五楼
发证机关: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