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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暂定)资质所需材料

更新时间:2016-07-19 10:53:38 浏览次数:4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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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暂定)资质所需材料 广西南宁铭高商务有限公司 15578492161 张小姐 申请南宁物业资质需要的材料 南宁市物业资质新办、升级、换证业务
三级物业管理资质
1.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      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4.      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提交材料
1)      营业执照;
2)      企业章程;
3)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4)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广西南宁铭高商务有限公司 http://www.0***/
铭高微信公众号:铭高商务
联系人 张小姐 15578492161 Q Q 235593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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