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资格证是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终生免审。并且是在幼儿园从事保育员工作必须具备的上岗证件。
一、培训对象
尚未取得《幼儿园保育员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从事或准备从事婴幼儿教育、育婴管理、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保育机构、家庭育儿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初级:年满18周岁
2、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有中专、大专、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
(2)有在幼儿园从事保育员工作满7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且能让幼儿园园长给你签字和盖章;
(3)具备初级保育员证,工作满3年以上
三、报名材料
1、填写《自治区职业资格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2、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复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A4纸)4份
4、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相片电子版1份
四、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时间:一个周末共2天(早上9:00-12:00,下午:14:00-16:3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五、培训与收费:
初级:1010元(含照片费)
中级:1210元 (含照片费)
备注:此费用已含教材费,鉴定费,考试费,打证费等。
六、培训内容
1. 保育员理论基础知识(职业道德、婴幼儿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卫生学等);
2. 保育员实践技能知识(卫生常识、安全常识、生活管理知识等);
七、考试:
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出题,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
八、发证机关
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广西保育员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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