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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成人高考报名倒计时10天

更新时间:2015-08-17 11:17:23 浏览次数:1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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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成教咨询)
报名热线:183 7714 6500
联 系 人:潘老师
为了满足广大考生函授站将提供咨询和免费代报名服务。
报名条件:
大专(高升专):年满16岁以上的人员均可报考。
本科(专升本):每年春季入学注册前取得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以上证书的人员均可报考。

报名材料:

高升专:身份证复印件2份,毕业证复印件2份,小2寸蓝底照片6张

专升本:身份证复印件2份,毕业证复印件2份,小2寸蓝底照片6张,专科毕业证书认证报告(本网站咨询老师可代查询打印)

三、报名费用

100元/人,招生考试院收取,我函授站代收然后统一帮学员在网上报名领证。

外省籍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到考生报名时所选考区进行确认后方可办理缴费。

四、考试科目

大专:考语文、数学、英语,共三科,其中每科150分,共计450分。

本科(经管类):考政治、高等数学(二)、英语,共三科,其中每科150分,共计450分。

本科(法学类):考政治、民法、英语,共三科,其中每科150分,共计450分。

本科(理工类):考政治、高等数学(一)、英语,共三科,其中每科150分,共计450分。

本科(高升本):除少数工科专业外,一般的专业都不能直接高升本。高升本学制为5年,而高升专学制2.5年,专升本学制也是2.5年,学员完全没必要太多纠结于高升本,可以分为高升专、专升本两个阶段报读。

?   成人高考总分450分满分,近几年高校录取总分只需要90-120多分左右就能被录取,通过率极高。

?   年满25周岁的考生,系统自动加 20 分,少数民族加7分以上。

五、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含应届、历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文化程度(含应届、历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

(3)初中毕业后通过3年自学或其他途径学习,达到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文化程度。

六、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必须是能在2016年春季入学注册前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考生提供的证书必须是可以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获取可直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cn/ 查询。

(2)只获得本科结业证书而没有获得毕业证书的。

(3)持部队院校文凭报考专升本的,须提供由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自1995年起统一制作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


七、报名时间

    每年的成人高考报名时间,一般在3月至8月之间(具体时间以考试院当年公布的时间为准),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考试时间为10月一年只有一次成考。


八、现场确认需要携带什么?需要做哪些工作?

1、需要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2、外省户籍考生则需提供的如下三项材料之一:

⑴学生证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习证明;

⑵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⑶由我区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3、符合优录照顾条件的考生要持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加分确认(相关优录照顾条件详见本文第九条。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取高一项,不得累加。)

4、考生凭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报考、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现场确认工作包括:釆集考生身份证信息、釆集考生相片、审核各项政策加分资格和确认加分、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没能在网上缴费的考生和符合报考条件的外省籍考生可现场缴费。

九、 加分、降分照顾政策

  为了更好地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对先进模范人物的鼓励政策,培养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和少数民族干部,2015年我区成人高等学校继续对老、少、边、山、穷县(市)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少数民族考生、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和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大龄青年以及艰苦行业的考生予以适当加分照顾。具体办法如下:

  (一)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证明),录取时可增加50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增加30分:

  1.获得各部委、国家特大型企业和自治区部、委、办、厅、局系统以及地区、地级市以上党委、地区行署、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先进)教师”、“模范()党员”称号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者。
  2.获得自治区以上工、青、妇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恭城、龙胜、富川、融水、三江、金秀、大化、都安、环江、巴马、罗城、隆林等12个民族自治县和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的西林、凌云、资源3个县以及防城港市的防城区、东兴市的考生(含汉族考生)。
  5.在全区范围内(除南宁市、桂林市、柳州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区外)的瑶、苗、侗、毛南、仫佬、回、彝、京、水、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
  6.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7.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
  8.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9.在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中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咨询电话: 183 7714 6500 Q Q:294 1069 016 微信:743346345
详情请咨询: 潘老师  
学校地址:桂林市建干路12号
南宁市函授站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98号世贸商城D座2202号(广西大学旁)
上课点:广西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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