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宝玉石发售中心关于严令禁止会员机构诱导、承诺收益等违规行为的公告
根据《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会员宣传管理办法》,为规范行业发展,严控风险,加强对各承销商、运营商的监督监管,推动宝玉石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齐鲁宝玉石发售中心在此再次郑重声明:
严令禁止并强烈打击各承销单位、运营单位在市场运营过程中,使用违规、违法手段,向客户提供虚假、不实的信息,诱导客户,承诺收益,代客理财等违规行为!
望各会员单位合法合规开展相关工作,如有违规,发售中心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会员宣传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违规开展业务的会员单位予以惩处,对严重违规的予以撤销会员单位资格。
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在进行开户时,认真阅读《风险提示书》,正确认识风险,加强风险意识,理性投资!
本公告解释权归齐鲁宝玉石发售中心所有,未尽事宜交易所有权修改与补充。
特此公告!
齐鲁宝玉石发售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严令禁止会员机构诱导、承诺收益等违规行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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